2009年9月13日 星期日

環保署連三篇新聞稿,何以居心???

From: 林聖崇Sam Lin

Sent: Monday, September 14, 2009 9:21 AM

Subject: 有種辯論,儘管放馬過來.

有種辯論,儘管放馬過來.

環保署連三篇新聞稿,何以居心???

朱立倫???改排老街溪???沒錢送水???中科四期二林環評???保官位???

http://picasaweb.google.com/linhcsam/20081005LCD#

http://picasaweb.google.com/linhcsam/20080411LCD#

http://picasaweb.google.com/linhcsam/20080406LCD#

http://picasaweb.google.com/linhcsam2/LCD200804#

http://picasaweb.google.com/Samlinhcc/09609851eia#

http://picasaweb.google.com/Samlinhcc/20090424EIA#

http://picasaweb.google.com/Samlinhcc/09103611eia#

http://picasaweb.google.com/Samlinhcc/CewLbF02#

http://picasaweb.google.com/Samlinhcc/tlUhCI#

http://picasaweb.google.com/Samlinhcc/08503121eia#

http://picasaweb.google.com/Samlinhcc/LCD#

http://blog.yam.com/hsinpuYH/article/15740301

From:
行政院環保署
Sent: Sunday, September 13, 2009 3:01 PM
Subject:
【環保署強調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應基於科學事實(環保新聞/訊息快訊)

【環保署強調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應基於科學事實】
提供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

環保署表示對於89年及91年間通過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龍潭工業園區報編計畫及宏碁智慧園區開發計畫變更案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並作出「若承受水體規劃作為飲用水水源時,本計畫之放流口應設置於該飲用水水源之下游」及「放流水總氮應小於10毫克/公升」審查結論,主要考量上述二計畫開發區並非位於禁止開發或排放之「飲用水取水口一定範圍內」及「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位,且開發單位同意採較嚴格之排放標準,並將保護霄裡溪水源,以備日後於該水體取水供作水源使用納入範疇,已達成環境影響評估之環境保護目的。

環保署曾於97年針對友達、華映承受水體霄裡溪,以該署公告的感應耦合電漿質譜分析儀法(ICP MASS)進行水體中將近30種重金屬及微量元素檢測,確認由高科技產業廢水產生的重金屬項目含有銦和鉬,且出現在附近井水中,其濃度雖高於環境背景值,但遠低於飲用水的安全限值,並無使用上的疑慮。但外界質疑,高科技產品與製程的經常創新,如果使用了對環境影響不明的有害或有毒物質,排放進入環境中,目前的法令並不能有效掌握。

針對上述質疑,環保署未來對於高科技產業園區開發案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將比照當前全世界最為嚴格的化學品監控管理的歐盟REACH制度,規範園區開發單位應就未來引進的區內廠商有申報及登錄等義務,以完整掌握使用化學品相關資訊並據以管理,該制度重要理論依據為「一種化學物質,在尚未證明其安全之前,它就是不安全的」,推翻先前「一種化學物質,只要沒有證據表明它是危險的,它就是安全的」的假定原則,並要求生產商、進口商和化學品下游使用者對其產品各方面的安全性負責。

環保署強調環境影響評估係開發行為對環境的可能影響程度及範圍,事前以科學、客觀、綜合的調查、預測、分析及評定,提出環境管理計畫,並公開說明及審查,換言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是一種科學的專業審查,主要基於審查當時科學上所能釐清及確認的事實,如果開發行為進行中及完成後使用時,主管機關發現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時,環境影響評估法亦明定有處置方式。常有將臆測當作事實或以錯誤的說法來混淆事實,造成誤導民眾的遺憾,環保署認為有隨時加以澄清的責任。



From:
行政院環保署
Sent: Sunday, September 13, 2009 2:53 PM
Subject:
霄裡溪污染 環保署停送水居民乙節,環保署說明(環保新聞/訊息快訊)


霄裡溪污染 環保署停送水居民乙節,環保署說明】
提供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

因部分霄裡溪附近的井水用戶,擔心井水受到上游工廠放流水影響,在未完成水質調查評估前,環保署及新竹縣環保局從() 97年10月23開始以水車載送自來水,供應附近的井水用戶。目前環保單位已完成調查檢測,確認水井水質均在飲用水標準之安全範圍內,沒有健康風險之虞。原井水用戶可繼續使用井水作為飲用,漱洗及炊煮用水。未來在停止供水之前,環保署將會同地方環保局與民眾充分溝通說明,讓民眾了解使用井水的風險大小。

環保單位在9710月、11月及982月、5月,進行4次採樣,檢測15項飲用水管制之重金屬項目外,同時採用半定量分析掃描所有金屬項目,包括鎵、鉬、銦、鉈4項非飲用水管制之重金屬項目。調查結果顯示,15項管制項目除少數水井鐵、錳偏高外均合乎標準,而鐵、錳偏高為地下水常見現象,並不影響健康。此外,部分水井中測出含有極微量之鉬及銦均高於背景濃度。鉬在本案井水採水點最高濃度是10億分之5.39,遠低於世界衛生組織飲用水建議值10億分之70,目前世界衛生組織尚未建立銦的飲用水標準值。因此,環保署依據國外研究報告,已邀集國內飲用水健康風險專家,評估飲用水中的安全限值為10億分之70。本案最近一次井水採樣檢測最高濃度是10億分之1.25,遠低於此安全限值。環保署已決定將上述! ?及銦的安全限值納入飲用水水質標準,正辦理預告及公告程序。

環保署表示除重金屬外,亦針對水質標準未管制項目,檢測60項揮發性有機物,並未發現異常物質。環保署於982月及3月召開2場「健康風險評估專家會議」,並於987月及9月召開2場「飲用水質標準增列銦、鉬之專家諮詢會議」,與會專家認為在極低濃度情況下水中銦、鉬對健康並無危害。因此判斷使用井水並沒有健康風險,民眾可以恢復使用井水,環保署並於今年9月進行第5次井水質檢測,將再持續監測水質,民眾可以安心使用。在停止供水之前,環保署將會同地方環保局與民眾充分溝通說明,讓民眾了解使用井水的風險大小。


From:
行政院環保署
Sent: Sunday, September 13, 2009 2:45 PM
Subject:
【對高科技產業廢水 環保署研擬妥適管制策略(環保新聞/訊息快訊)

【對高科技產業廢水 環保署研擬妥適管制策略】
提供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高科技產業廢水所含污染物項目繁多,環保署已經注意到了。環保署為保障國民生活環境,維護民眾安全,自民國95年起,即開始進行高科技產業廢水特性及特殊污染物污染來源展開長期性的調查。探討高科技產業製程,所使用的化學品種類及使用量,廢水來源及特性,並探討適當的管制方式。目前已針對半導體製造、TFT-LCD製造、LED製造、太陽能電池製造、製藥生技等高科技產業調查。

環保署表示,目前雖然尚未訂定放流水標準,但該署已與相關業者協商,要求業者在未定訂標準前,採取自主管理,透過源頭減量等方式,減少特殊污染物排放,並自我監測,以免突發事件,造成環境污染。

對高科技產業廢水的管理,環保署研擬管制方向有(一)訂定週平均值管理方式,以較長期之水質狀況反映真實水質情形;(二)建立「放流水生物毒性監測試規定」,要求業者自行監測生物毒性,並依法申報;(三)建立總毒性有機物(TTO)管制標準,因應高科技產業廢水污染物微量但多樣的特性;(四)持續調查高科技產業廢水特性,並檢討適當管制方式;(五)持續要求業者自主管理,透過源頭減量等方式,降低特殊污染物排放量。

環保署說,政府各機關對新興污染物廢水可能造成的污染極為重視。除研訂高科技產業管制標準、管理制度外,也進行水產品的檢驗。水產品上市前檢測指標污染物含量,如發現污染物含量超過食用標準,則予以銷毀,防止有問題的水產品上市。環保署不會放任任何業者污染環境。